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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分院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文章来源:昆明分院 发布时间:2014-10-28 【字号: 小  中  大   

  10月28日上午,昆明分院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昆明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纪检组组长周杰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甘烦远主持会议。昆明分院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事处处长、党办和监察审计负责人,昆明分院党办、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畅谈心得体会。大家明确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全面推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念,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贯穿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施政纲领,不论对个人还是集体,始终是一个强有力的行事规范。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总体目标。要结合目前的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思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营造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更好地保障中科院改革创新发展和《“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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