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召开专项会议,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进一步深刻理解《决定》的内涵和意义。新疆生态所领导班子、职能部门、支撑部门负责人、研究室主任、野外站站长等参加会议。
新疆生态所党委书记田长彦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七方面传达了《决定》,与会人员就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在座谈过程中联系实际发表了个人见解。
田长彦指出,通过学习和交流,要进一步加深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要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