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科院武汉分院召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武汉物数所、武汉岩土所所长、党委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科研人员以及院属在汉其他单位的纪监审干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武汉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纪检组组长陈平平主持。
作为院风险防控工作重点联系单位,武汉物数所和武汉岩土所纪委书记分别介绍了他们以急重项目为突破口,认真开展风险查找与分析、流程梳理和完善控制的做法和经验。与会科研管理人员代表交流了他们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希望风险防控工作既控制风险又兼顾效率,要充分考虑科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特殊情况。
李志刚认真听取汇报,交流探讨了风险防控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对两个重点联系单位的风险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个单位之所以取得目前的进展和成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单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真正把风险防控工作作为研究所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需求;作为规范管理、创建一流管理的重要抓手,这是保证工作有效推进的基础。其次是纪委组织得力,业务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三是紧扣实际,找准工作突破口。如武汉物数所突出财务报销、基建项目管理风险防控,武汉岩土所突出发票、外协费管理风险防控,都是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容易取得共识和见到成效,为研究所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武汉地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李志刚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质是基于风险识别与控制的流程再造,是研究所内控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建设风清气正创新环境的重要载体。
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纪委要做好协调推进。真正做到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
三是风险防控工作必须求实效,处理好防控与效率的关系。好的流程和防控措施必须是实用管用,方便易行,为科研人员所接受,而不应繁琐拖沓,影响工作效率。目前应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在风险防控过程中要研究解决复杂科研环境中产生的野外白条等问题,既要保证人员不犯错误,又要切合工作实际。要将风险防控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中,将成熟的流程嵌入ARP信息系统中,做到办事有制度,程序有流程,签批有依据,责任有明确。
四是风险防控工作应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院党组“十二条要求”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逐步做到全业务覆盖、全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