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科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研究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6月28日,中科院南京分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属江苏各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组织人事处和党办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根据近期研究所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情况,南京分院受院党组委托分别同南京地质与古生物研究所、南京土壤研究所和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新一届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研究所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会上南京分院纪检组副组长王启飞对近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抓紧推进本单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分院纪检组将于7月中旬组织交流研讨。
南京分院与南京地质古生物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南京分院与南京土壤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南京分院与苏州医工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