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材料所党政领导班子顺利换届、所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全部竞聘上岗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扎实推进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宁波材料所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月20日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仪式。所长、党委书记崔平与职能、支撑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田申荣主持仪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在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要求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有利于完善研究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和促进科研、管理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下一步,还将针对科研事业部(包括新建研究所)负责人调整、党支部书记换届调整情况,及时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