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在探月工程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决定》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推进探月工程又好又快发展,现决定通过竞争优选探月工程型号任务有效载荷单机研制责任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探月工程型号任务拟配置的有效载荷为降落相机、全景相机、月球矿物光谱分析仪、月壤结构探测仪。
二、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参与有效载荷单机研制责任单位的竞争优选: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财务资产运行状况良好。
(二)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和许可。
(三)具有承担有效载荷单机研制任务所必需的相关研制工作基础、加工测试条件以及结构合理的研制队伍。
(四)具有航天型号产品研制成功经验;同等条件下,承担过探月工程型号产品研制任务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 请申报单位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海洋之神8590vip月球与深空探测总体部进行资格审查。
(一) 单位基本情况和工作基础简介
基本情况含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法人代表、职工人数及构成、总资产、近三年财务资产运行状况。
工作基础含关键技术攻关或原理样机研制情况、其他型号任务的成功经验、加工测试条件以及申请承担研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研制队伍等。
(二) 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ISO9000质量体系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
(三) 其它相关的材料和文件。
四、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将按照通知(另行)要求提交研制任务项目申请书并参加竞争优选评审会。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伟 (010)64807923 传真:(010)64807920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B座808室 邮编:100012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