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我院部门集中采购工作,体现我院部门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将对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单价或批量1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通用仪器设备组织2012年部门批量集中采购。
部门批量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包括:核磁谱仪和核磁成像设备;电子显微镜、电子探针、能谱;质谱仪(包括有机质谱、无机质谱和同位素质谱);X射线衍射及X射线荧光设备。
单位采购上述仪器设备时,可根据采购时间等情况自愿委托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招标公司)实施部门批量集中采购,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东方招标公司对单位委托采购的上述仪器设备进行归集,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单位采购上述仪器设备时,如果未参加部门批量集中采购,仍应委托东方招标公司单独组织公开招标,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2012年我院将组织2批部门批量集中采购,请自愿参加部门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位于5月31日前(第一批)或7月31日前(第二批)将需采购仪器设备的进口产品批复文件、配置需求、技术参数需求、售后服务需求、相关特殊要求、付款方式及联系人等情况材料提交东方招标公司。
为做好我院2012年部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请各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尽快通知相关部门,督促其提前按规定做好进口产品申报工作,按上述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在招标采购中,对于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单位要尽快办理变更采购方式申报工作。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张明磊 副总经理 电话:(010)68729925
传真:(010)68458922
邮箱:mlzhang@osic.com.cn
徐薇薇部门经理 电话:(010)68729913
传真:(010)68458922
邮箱:wwxu@osic.com.cn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