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京区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的通知》(国机采字〔2012〕3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进行调查问卷,请各单位按调查问卷反馈书面意见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报我局资产财务处。
附件:关于发布《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