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编报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财办发〔2012〕75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现结合我院情况,对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做好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按照院关于该系统的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认真录入及导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按时完成数据上报任务。
二、数据报送方式
各单位使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报送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数据填报采用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卡片信息整体导入及录入方式,其中:11类固定资产卡片信息从ARP中“海洋之神8590vip报表查询系统”,用“财政部固定资产系统接口”程序查询导出明细表;无形资产卡片信息根据截止2011年底入账无形资产信息录入。
三、使用软件及上报时间
各单位仍使用上年已安装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安装附件2中的补丁程序,不需要重新下载安装该软件。如果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下载安装该软件,可登陆院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安装。由于我院服务器地址并更,需要重新配置交换中心参数,选择系统功能-交换中心参数配置-将远程地址由http://159.226.97.95:8008/netrep更改为http://159.226.97.139:8008/netrep。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8日前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数据通过网络上报方式上报。
四、技术咨询
各单位使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出现问题时,可咨询久其公司,联系电话:010-88551199-8862,ARP系统资产转换等问题,可咨询院ARP呼叫中心(科研条件模块),联系电话:010-58812010-3,业务问题,可咨询院计划局资产处,联系电话:010-68597367.
附件:1. 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操作说明(请点击下载操作说明)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V1.0.5.SP.20111229单位版升级补丁(请点击下载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