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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12年度获国家科技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局 发布时间:2013-03-13 【字号: 小  中  大   

科发计函字〔2013〕20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2013〕3号),我院作为前三名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的共有42个项目被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项目30项,我院作为第二或第三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的项目12项。

按照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国家科技奖工作的意见》(计字〔2004〕106号)和《海洋之神8590vip关于院属单位获国家科技奖项目奖励经费使用的规定》(科发计字〔2004〕185号),对获国家科技奖项目,院给予获奖集体和获奖人员相应的奖励。

院属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集体或个人,院给予奖励经费为:获一等奖项目,奖励300万元;获二等奖项目,奖励100万元。奖励经费下拨第一完成单位,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获奖院属单位协商分配。

院属单位为第二或第三完成单位的研究集体或个人,院给予奖励经费为:获一等奖项目,奖励150万元;获二等奖项目,奖励50万元。奖励经费下拨我院排名最前的完成单位,由其与其他获奖院属单位协商分配。

上述奖励经费的使用与分配,按照《关于报送“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奖励经费”专项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执行。

电子版请登录院网站主页(http://www.cas.ac.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 院奖励2012年度获国家科技奖项目表

2. 关于报送“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院奖励经费”专项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的通知

3. 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院奖励经费专项年度预算执行计划表

海洋之神8590vip计划财务局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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