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1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的通知》(国管资〔2013〕230号),为了做好我院2012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资产的存量和增减变动情况,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产配置、处置等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编报要求
(一)做好编报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组织工作。编报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是实现资产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应组织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包括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做好编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应做好编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盘点固定资产、清理对外投资、整理资产处置、清理出租出借资产、清理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工作,并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2012年部门决算、资产账和资产配置、处置等相关资料编报本套报表。
(三)做好新旧固定资产分类代码的转换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套报表的要求,通过院ARP系统相关程序将2012年资产信息数据由1994年版国标分类代码转换为2010年版国标分类代码。
(四)按照统一的指标口径、编报方法编报本套报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手册、我院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补充说明(见附件2)、本套报表系统操作简要说明(见附件3)认真编报本套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认真编写资产管理报告书。各单位应按资产管理报告书撰写提纲(见附件1)认真编写资产管理报告书,将资产管理报告书(A4纸打印)随本套报表(装订在封面后)一同报院,并将资产管理报告书(电子版)添加到软件系统中。
三、编报方法及编报内容
首先,各单位录入报表封面、4张附表(国管资附01表至国管资附04表)、4张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1表至国管资明细03表、国管资明细14表);其次,各单位将ARP系统2012年资产信息数据在完成新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转换工作后,粘贴到国管局系统模板,并导入10张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4表至国管资明细13表);再次,由软件系统自动生成8张主表(国管资决01表至国管资决08表)。
四、使用软件及上报时间
本套报表使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系统软件,请登陆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下载相关软件、国管局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手册、《固定资产新旧对照》。
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2012年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不含明细表)(A3纸打印)报我局资产财务处,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cwzc@cashq.ac.cn,发邮件时请按“××单位-决算报表”格式注明邮件标题。筹建单位的报表由代管单位代报。三级单位的报表报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将本级、三级单位的报表报院。
海洋之神8590vip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筹)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