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中国民航报TOP时空刊登广告,声称“联合推出中科院与香港名企实习活动开始招生”,在广告中的“2014中科院实践活动”部分,宣称“中科院”开具实习证明。
我院在此声明:
我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享有“海洋之神8590vip”、“中科院”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我院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前述广告中所宣称的活动,更不会开具所谓的“实习证明”;前述广告侵犯了我院名称权。
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相关媒体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院将保留对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新闻办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