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字 [2014]16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院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益性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院设立了科技促进发展奖。根据《科技促进发展奖管理办法(暂行)》(促字〔2014〕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14年度科技促进发展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4年度设置优秀成果奖和优秀管理奖两类奖项:
优秀成果奖:优秀成果奖先进集体是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主要完成人员是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排名不分先后。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任人员,也可包括院外单位人员。
优秀管理奖:优秀管理奖先进集体指在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排名不分先后。团队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
二、申报材料
1. 2014年科技促进发展奖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单位每届每个奖项只能推荐1个候选者。已获得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国家进步奖、国家发明奖的成果和集体不再推荐为科技促进发展奖。推荐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应征得候选者的同意。
2. 科技促进发展奖的候选者由院属单位(含共建单位)、各分院推荐,推荐单位需按照《办法》的要求,填写《科技促进发展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以及国防、保密内容。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奖流程
1.院属单位(含共建单位)、各分院组织推荐参评成果和集体,并将评奖材料统一报送科技促进发展局。
2.科技促进发展局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监察审计局对候选集体组成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情况审查,确定相应的优秀成果奖和优秀管理奖候选集体。
3.初评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受理异议并进行核实处理。
4.专家评审组听取候选集体答辩,进行评议投票,形成2014年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先进集体建议名单。
5.科技促进发展局将评审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确定2014年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获奖名单。
6.科技促进发展局提请在院重要会议上表彰获奖先进集体。
四、时间要求
1.推荐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14年9月26日前报送科技促进发展局,对于超过规定期限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2.推荐书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一式三份至科技促进发展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科技促进发展局;邮编:100864)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发局综合处 田原、陈浩
联系电话:010-68597221,010-68597243
邮件地址:kfj@cashq.ac.cn
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