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在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举行发起人协议签约仪式,并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研究院院长助理何建军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同国分别代表合肥中科研究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标志着双方合作拉开帷幕,创新院公司正式扬帆起航。
研究院党委书记王英俭对创新院公司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公司在双方的共同推动下,在组建的公司经营班子领导下,充分借助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资源优势,采取规范、灵活的市场化运作,为地方的创新驱动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创新院公司能够将研究院更多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研究院的未来发展提供持续支持。
创新院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高同国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组成、监事会组成等议案。经双方股东推荐、股东会审议,选举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选举高同国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高同国说,国控公司受合肥市委市政府的委托,作为股东方与合肥研究院的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组建创新院公司。国控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与中科院的合作,希望以中科院的项目为着力点实现技术与资本的无缝对接,国控公司将在人力和财力上全力以赴。
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