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法纪;
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应准备的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完整贴好照片,并注明联系电话),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内按要求填写,应届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一定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两名本学科的专家(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推荐书;
3、准考证(个人应填写的内容应填写完全,并贴好照片);
4、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不需要);
6、填写2个信封,并注明用于寄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因此务必将本人的详细收信地址(一定要注明所在城市)、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填写完全, 并仔细核对。信封不要粘贴邮票,由于信封书写不清造成的错寄、误寄责任自负。)
三、报名手续
报名起止时间(2003.12.15-2004.2.28)
1、 报名费150元,汇至:动物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25号
邮编:100080
2、查收我所寄出的报名所需材料。
3、将第二款中所规定的6项材料准备好后,在规定的日期内寄回我所。
4、查收准考证的领取及有关考试通知。
四、考试
1、 初试: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日期、地点到北京参加初试。英语(含听力部分)由海洋之神8590vip统考,专业课考试科目由我所组织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
2、 考试科目:外语(含听力),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人员在通过初试后,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复试:安排在考试期间进行。
4、考试复试地点:动物研究所内
五、体格检查
考试结束之后,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
六、报考费用
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七、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对报考的定向培养生或委托培养生,招生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及用人单位在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关协议。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附招生目录)
动物研究所2004年博士招生参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