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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地球所2010年博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文章来源: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0-01-08 【字号: 小  中  大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1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对同等学历人员须在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工作六年以上(截至博士入学之日),具有高级职称,并已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学术成果奖的获得者(省部级奖名列前3名,全国奖名列前5名)。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秋季入学招生网报时间: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25日。

2、 请考生于2010年2月25日前缴纳报考费150元(请事先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报考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可采用邮局普通汇款和到我所现场缴纳两种方式。(汇款时请注明“报考费”,写明报考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育处,石瑛,邮编100029)

3、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2010年2月2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所教育处寄(送)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人签字)。

(2)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本科课程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高级职称和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材料。

(7)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8)非应届生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经单位同意并在博士正式录取前出示单位人事同意报考证明。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1、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均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2、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

英语考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考试时间酌情安排,具体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必考政治理论课,同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均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100分。

4、准考证不寄发,请考生按我所网上通知的时间来京领取并考试。

5、复试时间、内容和方式通过我所招生网页另行公布。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本所组织复试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结果需符合我所招生培养要求。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导师意向,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1、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提前与报考导师(招生导师请参201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联系,以确定本人的专业背景符合招生要求。

4、网报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最后学历填“硕士研究生”,最后学位填“硕士”;往届生必须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

5、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报考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6、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每年招生全部名额都为国家计划内指标。

8、在职定向生被录取时须交纳培养费,并签订“培养协议书”。

9、我所不指定相关的考试参考书目和大纲,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自行复习;不提供历年专业考题。邮购往年英语考题及英语考前辅导请咨询(电话):010-88256056,陈谨老师。地址:100049 北京玉泉路19号(甲),中科院研究生院外语系。

10、 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的考核及录取,根据我所考核办法制订。

11、考生可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及我所网页http://www.igg.cas.cn查阅相关招生信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2083062

联系人:石 瑛

E-mailshiying@mail.igcas.ac.cn

中科院研究生院2010年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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