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由复试组对考生进一步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复试线
入学考试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6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参加复试人数为78人,拟录取58人。
二、复试安排
遗传发育所将按照研究方向组织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0年5月5日上午8:00报到(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提交如下材料。地点:遗传发育所2号楼102会议室。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往届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3、《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密封)
4、应届生需提交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生可交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公章)。
5、各种获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6、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8、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2010年5月5日上午9:00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需空腹)。
(三)2010年5月5日下午2:00心理测试,地点:遗传发育所2号楼102会议室。
(四)2010年5月6日全天复试(复试分组5月5日告知)。
复试时间:上午8:30开始 (考生须早上 8:10到复试地点将PPT拷入计算机)
复试地点:遗传发育所
复试1组地点: 遗传发育所1号楼 B-108会议室
复试2组地点: 遗传发育所1号楼 B-109会议室
复试3组地点: 遗传发育所1号楼 302会议室
复试4组地点: 遗传发育所2号楼108会议室
复试1、2和3组考生在1号楼B-210报告厅等候,复试4组考生在2号楼 102会议室等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研究所将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组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应在引导考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注意考核如下方面:
1) 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2) 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 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应变反应能力;
5) 表达能力;
6) 研究兴趣;
7) 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每人准备5分钟个人陈述,含个人简介及科研工作等(研究所提供幻灯播放设备)。
1、综合素质复试(口试):重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以及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情况和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2、英语听力、口语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和专业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研究所统一组织体检。
四、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占30%,业务能力70% ),占录取成绩的50%。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依次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剂
未能在我所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中科院系统内其他相关单位,以便争取的调剂。
研究所将为考生开辟接收调剂信息,并尽量将符合调剂的考生信息传递给相关单位。
研招办将按照接收调剂的单位来函及征求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协助做好调剂工作(原件必须寄至我所),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调剂。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招生工作须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布制度。为使招生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和公平,研究所将及时公布以下信息:
1. 在"招生信息"栏目发布通知,随时向考生公布最新政策、信息、要求和进度;
2. 初试成绩上网供考生查询。
3. 公布复试线、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录取方式;
4. 公布录取名单。
5.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复试期间的体检费由研究所承担,涉及的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88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