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培训 > 招生通知
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大学 发布时间:2013-07-23 【字号: 小  中  大   

海洋之神8590vip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学拥有强大的导师队伍、一流的科研条件和优良的学术氛围,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独特优势,能为学生提供追求卓越人生、实现心中梦想的成才环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预计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200名左右。我校各招生单位均可在其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范围内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时到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信息,并尽快与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负责招生的老师联系报考事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概况和具体要求请参阅《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主要考虑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原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须来自前述生源范围,且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同意。

3.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二)报考办法

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可从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

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和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并按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要求,持该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的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后,将这两份表格寄到所报考的研究所、院系。

(三)初试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统考生相同。

(四)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研究所、院系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2.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情况接收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但不能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

五、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这里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其他

1.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关研究所、院系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强化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各研究所、院系。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进一步查看《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10-82640446、88256215

网 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E-mail: ao@ucas.ac.cn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海洋之神8590vip_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