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填写《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我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名,填写专业综合排名的同学须院系盖章,请同时将该表电子表发至rshch@isa.ac.cn。
2.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如申请者所在学校未开展推荐免试生工作,可在通过面试后补交)。
3.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3年所修课程成绩单(5年制的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二、接收程序
1.网上提交申请
在“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申请报名,填写和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于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究生部。
2.材料审核
所研究生部会同指导教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发出面试通知,申请者确认。申请人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所参加面试和体检。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在10月25日前补交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面试和体检
(1)面试时间确定后,我所及时通知考生(电话或邮件)。
(2)面试办法请浏览我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3)体检由我所统一安排。
4.录取
(1)通过面试和体检者,本所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到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底前寄到我所研究生部。并于11月10-14日(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办理正式网上报名(到报名点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届时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保送资格问题
凡已取得接收函的申请者,若最终因某种原因未能获得学校的外推资格,但本人愿意参加全国统考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请于10月25日前向我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年级排名名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经本所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提前确定为拟录取。当你的统考成绩符合我所复试分数线和录取标准时,可免再次复试(原面试成绩有效),直接录取。
四、其他
对已发接收函的免试推荐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