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限。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985或211院校的考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我所目前不招收外单位定向培养考生。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七)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4年8月中旬开始(基因组所仅限硕转博学生);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开始。
我所博士报名起止时间与大学的要求同步,具体网报时间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陆大学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普通招考”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以后立即向我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提交材料清单(下载地址: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2)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需签署本人姓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下载地址: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5)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7)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载地址: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以下材料为自愿提交:
(9)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10)考生自我评价。
注意:以上材料将作为考试资格审查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于2015年2月15日之前邮寄或送交至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
▲ 请随时关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以及我所网站关于准考证领取及有关考试的通知;
▲ 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己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或成绩单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凡报名考生请提前自行联系考场周围住宿地点。
▲我所自2014年起,已取消博士考试报名费。
三、考试
1、初试: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北京。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届时见通知。
外语由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5年我所博士招生目录中的说明。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
2、初试考试科目:外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人员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复试时间及地点:请及时查询我所网页通知。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时加大考核力度。
四、体格检查
考试结束之后,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
五、报考费用
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初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标准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报考的定向培养生或委托培养生,招生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及用人单位在录取前必须签定三方定向协议,并缴纳培养费。
3、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费及待遇:
大学2015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但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九、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7
单位名称:海洋之神8590vip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104号楼
单位邮编:1001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刘明娟 王彩平
电 话:010-84097415,010-84097410
传 真:010-84097413
邮 箱:postgraduate@big.ac.cn
注:我所地理位置及交通介绍见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