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中科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院党组的要求和部署,9月28日上午,中科院北京分院隆重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何岩受院党组委托代表北京分院与分院系统40个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纪委驻中科院纪检组组长王庭大出席签订仪式并讲话,院监察审计局局长沈颖、北京分院副院长乔均录、副院长欧龙新共同出席并见证签订仪式。会议由北京分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隋红建主持。
中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王庭大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班子不仅要抓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更要抓预防、抓好制度创新,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真正做到层层负责,齐抓共管。
何岩在签订仪式上对院党组要求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项了说明,指出各单位要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对各单位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学习,将责任制落到实处;二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三要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既要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要抓好主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北京分院党组、纪检组将根据中科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年底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