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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科研项目和
资金管理专题培训班举办
  文章来源: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发布时间:2014-07-15 【字号: 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精神,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建设,711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举办了“院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专题培训班”。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副秘书长吴建国及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戴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各院属单位的法人代表150余人参加会议并分组进行了讨论。会议由中科院条财局副局长聂常虹主持。    

  张亚平在讲话中强调,各院属单位法人要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和中科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高度认识11号文的重要意义。他要求,各院属单位要全面切实推进11号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认真履行法人责任,强化科研信用管理,加大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构建良好的科技发展政策环境。 

  吴建国作了题为“我院经济资源配置改革的新思路”主报告,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财政收入和科技投入等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中科院资源管理的现状。他强调,各院属单位法人要学透11号文精神,用好用足政策,进一步完善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切实为院“一三五”规划的落实和研究所分类改革的推进提供保障。 

  戴国庆详细介绍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背景、深入解读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思路和主要举措,以及国家推进11号文各项举措的工作部署,并在现场针对各院属单位法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与会的各研究所所长、书记围绕间接经费核拨方式,结题结账和结余资金管理模式,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无形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等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科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稳定支持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中肯的建议。 

  聂常虹认真总结了与会代表对中科院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并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及三年滚动预算等工作的重要性。下一步,条财局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建议, 进一步完善、细化中科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制度,为实现四个率先和“一三五”规划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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