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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云灿:网络时代的师生矛盾及其危机事件处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6 【字号: 小  中  大   

    编者按:本文系中山大学网络事件主角艾云灿教授于2月23日发给本周刊编辑部的,他在邮件中表示文章“是根据本人最近一次网络事件整理出来的思考与建议,作为经历该事件的当事导师,论述《网络时代的师生矛盾及其危机事件处理》,可能对教育同行及相关管理部门有参考价值。有助于防止类似事件重演,为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尽绵薄之力”。

    这也是艾云灿教授在学校新闻网上发表《道歉与反省》声明后,首次公开向媒体表达事件发生的原委,以及他对事件的思考。

    我与《科学时报》的缘分始于2004年第225次香山科学会议。当时因畏惧媒体采访谢绝了记者专访,不料会场照片成了2008年新年伊始网络上“艾云灿事件”的图片新闻素材。由于本人一直沉默,导致各种困惑和猜想,包括议论研究生教育的困境。作为经历网络事件的当事人,在事件逐渐平息和人们趋于冷静之后,我有责任选择通过《科学时报》向专业同行们谈谈事件的基本情况。目的是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并为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尽绵薄之力。


    ——题记


    自古以来,中国强调儒家文化和师道尊严,任何朝代都存在师生矛盾,不同教师面对具体矛盾时可能采取不同行为取向,难怪古人韩愈感叹“师道之不传也久亦”。今天我们身处个性张扬的网络时代,当具体矛盾由于处理方式不当或经过不当途径传播,演化发展成为社会新闻事件时,情况就变得更复杂了。网络技术的进步提供了规模化群体沟通的便利条件,为教育领域中的个案矛盾迅速扩散发展成社会新闻事件乃至公共危机事件提供了便利通道。如何应对网络时代的师生矛盾,避免局部事件酿成社会危机事件,是对现代教育管理者的智慧的极大考验,目前还没有普遍规律可遵循。在相当长时期内,无论我们是否已经准备好,都要面对网络匿名环境中的各种师生矛盾问题。

    无庸置疑,网络匿名举报在现阶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在替非文化阶层民众申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各级政府领导人认可的一种有效途径。不过,凡事可能矫枉过正,我们应当思考:网络匿名举报形式在教育领域是否适用?在文化阶层民众中使用网络匿名方式来解决师生矛盾的利弊如何?是否应该鼓励网络匿名争论并使之成为知识分子阶层解决矛盾的主要通道?窃以为,这些都是需要具体商榷的。

    笔者结合经历过的具体案例,尝试总结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涉及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等关键环节上的处理原则和经验教训。

    把握师生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由于教育问题具有特殊性,所以它注定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领域的矛盾已然超出了教育系统,舆论跟进的速度和力度也超出人们的想象。无论网络匿名举报真实性有多少,我们都必须牢记师生矛盾永远是人民内部矛盾。第一,教育领域是一个开放式环境,不是封闭的“黑砖窑”;第二,教师是一群有职业操守的高级知识分子,具备基本的人文关怀,不是“黑砖窑主”,不至于“虐待”自己的学生们;第三,即使是在极少数高度激化的矛盾情形下,研究生依然具备足够的法律意识和表达能力实施抗争,各级党委和学生工作系统可确保在体制内反映的渠道通畅等等,研究生绝对不是失去人身自由的“窑工”。这些特点决定了处理问题的着眼点是息事宁人,安抚矛盾的双方,创造和谐的调查环境,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商讨和妥善解决矛盾。绝对不能听信一面之词或是迫于舆论压力而批评压制任何一方,从而激化矛盾。

    笔者经历过的案例中,网络匿名投诉导师虐待“伤心博士”,强调很难转导师,列举一些学生姓名称被逼退学或延期,呼吁社会解救他们,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学校调查组很快查明了真实情况:网文中列举的一些姓名是真实的(有拼写错误),但是身份和情节都采用“移花接木”手段加工过;导师教育学生的方式方法有错,但是不存在“虐待”行为。

    据笔者的经历来看,中山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了转导师或转专业的操作程序,被列举姓名的学生是根据自己情况申请后获得批准而办理的转导师,本身就证明了转导师不困难;实验室学生按照在入学时规定的学制培养方案要求(硕士生2~3年,博士生3~4年,硕博连读生5~6年)完成学业;实验室招收的研究生中公费生和自费生为1:1,自费生表现很好,主要是公费生出现问题;导师白手创业建立专业研究实验室,还常年用自己的工资补贴实验室运作;实验室只承担纵向课题,如国家“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监管,不存在师生“雇用”关系;导师长期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骨干课程教学,所教授过的学生人数超过1500人,教学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实验室还接受博士后、进修人员、海洋之神8590vip等外单位合作培养的或访学的研究生,实验室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等等。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调查结果通报:“艾云灿教授对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自己的要求都非常严格,每天都要亲自动手做实验到很晚……由于缺乏与学生的有效沟通,教学方式过于简单,导致跟部分同学关系紧张,对个别同学采取了粗暴的对待方式。”

    把握网络匿名环境中网民人群的心理特征

    在调查事件真相阶段,既不能忽视网络和媒体舆论,又不能完全跟着舆论走。

    第一,网民的构成很复杂,在匿名环境中更是如此,无论是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公众群体都可能断章取义截取只言片语的信息,再附上自身的某些痛苦经历发泄不满,或借题发挥发表过于片面和过于激烈的言论,甚至会有别有用心者抛出子虚乌有的所谓证据混淆视听。还有个别不良网站聘请职业幕后操纵者不断制造事端,达到提高点击率和广告效益的商业目的。

    第二,网络匿名环境中的信息发布都是未经核查的,主题变换很迅速且信息量大,对信息接受、加工、分析能力构成极大的冲击力,而很多网民通宵顶贴,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心理状态和不同信息加工能力的网民容易被诱导而盲目跟进。

    第三,鉴于此类突发事件的新颖性,涉事学生和涉事单位都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和职业技能训练,本能地躲避报纸等正规媒体的采访。而当事导师可能为了保护那些被无辜牵连的众多学生的个人和家庭的隐私而不得不选择沉默,致使报纸等主流媒体只能盲目放大网络匿名言论。这些综合因素在客观上造成了网络匿名言论主宰社会舆论,可在一夜之间“妖魔化”当事公民的形象。这种匿名炒作的“大鸣大放”效应,值得深思。

    笔者经历过的案例中,匿名帖子上网后的前几天,网民昼夜值班轮番顶贴,迅速使其成为各大网站和主流媒体的头条新闻。学校调查组首先从对学生的调查入手,将正在元旦休假的研究生和进修人员全部招回来,逐一面谈和逐点核实匿名帖子中的举报内容,很快查明事情真相。但是出于保护涉事学生及那些被无辜牵连姓名的学生们的隐私及未来的发展考虑,没有对外公布细节。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调查结果通报:“帖中所描述的情况有一定根据,但也有部分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如文中提及一位硕博连读生同学‘要求以硕士毕业不被同意,自己要求退学’,事实是该同学因其家人要求继承产业而主动提出退学。艾教授考虑到他已有多年的科研积累,现在放弃比较可惜,因此建议其以硕士学位毕业。又如,‘学生父亲下跪’一事,与事实不符……特别提醒网友注意,已发现有人冒用艾云灿教授及其学生的名义在网上发帖,经向艾教授求证,此帖非他本人所发。”这些正确有效的动作和信息发布,对防止事态恶化起到关键作用。

    把握事件的动机和危机程度

    常言道:“一个巴掌拍不响”,“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能够在事件发生之初,就找到发布帖子的主人,通过做工作解决具体诉求,由他就不实之词道歉,同时导师就一些具体错误道歉,共同平息事件是上善之策。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可隐藏IP地址的网站增多,以往根据IP地址溯源求解的办法难以实行。这样,在难以确定发贴人的真实身份的情况下,难以明确具体的沟通对象,以至难以判断突发事件制造者的真实动机以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机程度。这是教育管理部门值得关注研究的新问题,也是对分析网络实名制问题有参考价值的具体案例。

    笔者经历过的案例中,学校原本将其作为内部师生矛盾处理的,希望学生和导师双方多作自我批评并互相道歉来解决纠纷。学校调查组根据掌握的多种线索,初步判断发贴嫌疑人可能是一位新入学的硕士生。他是网文中渲染被导师“踢”过的两个男生之一,正在按程序办理转导师手续。但他否认是发贴人。学校调查组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技术手段也没有查到发贴人的IP地址,综合其他情况分析判断发贴人有可能不是本实验室的成员,由此问题可能转化为公共危机事件。

    学校调查组于是采纳了导师的3条建议:一是实验室成员继续沉默,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参与网络匿名争论,为学校调查组的工作营造和谐环境;二是不再追查发帖子的涉事嫌疑人,保护涉事学生及那些被无辜牵连姓名的学生们的隐私,以利于他们的未来发展;三是由导师单方面道歉,就具体的错误环节公开道歉。事实表明这些做法对维护学校工作大局起到积极作用。不过,由于是导师单方面道歉,难免给外界造成了一定想象空间,对导师自身的公众形象构成了一定损害,这只能通过时间来慢慢淡化了。

    发挥体制内的官方主渠道作用

    导师首先是公民,其次是教师。在被恶意诽谤的情形下,有权利诉诸法律。但是关键问题是如何把握分寸。在行使公民权利之前,必须首先履行教师职责。遇到师生矛盾时,一般不能诉诸法庭,也不宜在媒体上公开澄清,特别是不能在网络匿名环境中与学生对骂。的确,导师受到自己辛勤培养的学生的中伤和诽谤时,心理上的痛苦和挣扎过程是可想而知的。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教师,必须有自我牺牲精神,为了涉事学生(包括那些被无辜牵连姓名的学生们)的未来发展考虑,必须要在保护他们的个人及家庭隐私的前提下,寻求妥善的解决渠道。由于教育领域的突发事件往往是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通常会主动介入,不妨借助体制内的主渠道沟通事件真相以上达实情,便于上级决策层及时掌握情况和发展动向。

    在笔者经历过的案例中,学校调查组的通报公布后,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前来采访。根据具体案情的特殊性,学校安排导师与学校调查组一起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内参形式),厘清几个重要环节:

    一、导师承认对学生有粗暴言行,如曾用脚踢过两个男生,但已公开道歉。

    二、导师为了保护涉事学生及那些被无辜牵连姓名的学生们的个人及家庭隐私,将不会作公开澄清。但网文中所写的很多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如导师未阻止学生转其他导师,没有故意让学生延期毕业,没有不让学生获得学位,没有逼学生退学。

    三、导师是白手创业建立的专业研究实验室,还常年用自己的工资补贴实验室运作。实验室只承担纵向课题,如国家“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任务饱满且学术性强,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监管,不存在师生“雇用”关系。

    四、多数学生对导师的评价是缺乏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导师选择的教育方式有错,但事出有因,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作风不严谨、散漫甚至是不诚信。学生延期毕业的原因是导师认为其论文没有达到应有的学术标准,但即便如此,导师承认学生的任何过错不该成为以粗暴方式对待他们的理由。

    五、导师坦言其作为一个事业发展处于起步期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很希望自己的科研团队能跟自己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事业中去。在这个过程中,导师有时忘了自己的教师角色,代之以父亲的角色,但这种教育方法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学生,导致师生隔阂逐渐加深。

    六、导师白手起家,既要争取国家重点项目课题,又要想办法筹措经费自建实验室,还要常年用自己的工资来补贴实验室运作,加之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在多重压力之下,客观上让导师忽视了研究生培养的方式方法。由于实验室场地条件限制,导师和所有的研究生及访问学者挤在一起工作、实验,没有独立办公室,在批评学生时不得不当着其他学生的面,这招致了学生的强烈反感。

    这些细节实事求是地展现了事件的起因和状况,对于上级决策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参考价值。

    倾听学生的诉求

    突发事件发生之后,要做好安抚善后工作。首先,要安抚实验室的现有成员。他们只是某阶段的“过客”,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事情,却可能有先入为主的传说或谣言,这些对他们构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突发事件可能动摇了他们继续在实验室学习工作下去的信心。对那些欠缺心理承受能力的学生,如果做不通劝留工作,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办理转导师或转专业。其次,要善待那些有问题的学生(包括毕业生)。学生毕竟还年轻,经历有限,看问题时难免偏激,对导师教学的方式方法不理解甚至嫉恨,都是正常的。另外不容忽视导师与80后的代沟问题,他们有偏见甚至感到委屈也是正常的。要通过合理渠道开展针对性的善后工作,帮助他们度过人生中的困难时刻,解开心结走出阴影,以愉快和感恩的心情去面对未来的人生。

    笔者经历过的案例中,学校调查组逐个倾听了实验室在学的和已毕业的研究生、进修人员的诉求。例如,在学校公布调查结论“‘学生父亲下跪’一事与事实不符”之后,一个毕业生在网络上叙述事情细节来反对。后经学校调查组查明他是已毕业的两年制硕士生,第一年作长线课题,第二年为照顾他毕业和就业,更换为短线课题(为此暂停了实验室其他人员的相关研究内容,临时启动一个新课题),还要复习考公务员。整个过程如果没有导师的支持和帮助是难以想象的。他是如何通过学位论文毕业答辩的?如何在两年之内拿到硕士学位的?如何能保证复习且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是如何通过公务员录取的政审关的?看来,导师以沉默来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的良苦用心未起到感化作用。学生在毕业几年之后还心存嫉恨,触动了导师深刻反思以往在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学校调查组多次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疏导,希望能让该毕业生放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走好未来的人生之路。

    事件回放

    2008年1月2日,网名为“伤心博士”的网友在网上发表题为《中山大学微生物专业艾云灿教授:请您不要再害人了好吗?》的文章,各大网站进行转载,众多网友跟帖。

    2008年1月4日,中山大学在其校园网上发布了对“伤心博士”帖第一次调查情况的通报,帖中所描述的情况有一定根据,但部分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其间,平面媒体跟进采访,再次引发人们对中国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反思。

    2008年1月8日,中山大学在其校园网发布对此事调查情况的再次通报,并公示了艾云灿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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