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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水利部签署科技战略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24 【字号: 小  中  大   


中科院水利部签署科技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0日,水利部和中科院在京签署了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学科、平台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组织、策划、申报国际和国内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共同组织开展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加强高端人才培养,资源共享;针对国家、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学术交流;以建立科研条件资源共享机制等方面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和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代表双方在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表示,中科院与水利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才能更好更快地满足国家在水资源领域的科技战略需求。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框架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以解决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需求为宗旨,按照“开放联合、密切合作、前瞻务实、共同发展”的原则,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科技战略合作格局。

    丁仲礼表示,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作用将更加突出。特别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水资源短缺、分布不平均的国家,水资源安全问题尤为重要,水资源开发利用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任务将更加艰巨,防洪减灾的标准和要求将更加严格,水资源与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与相互作用将更趋复杂,水资源、水环境与水生态统筹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将更为迫切。因此,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引领作用、加强水资源领域的科技创新、为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保障,也是科技界尤其是国立科研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中科院与水利部有很好的合作基础与传统,这次双方签署的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必将进一步促进中科院和水利部系统的全面、深入合作,促进我国水资源方面的科技创新工作。

    中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白春礼指出,中科院与水利部科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延续和深入,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院部合作”机制、模式的进一步探索,中科院已将其列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双方的战略合作能够切实推进中科院、水利部更广泛、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与水资源相关的科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今年水利抗震救灾斗争中,中科院及其所属部分单位迅速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提供了宽带无线应急通信及远程无线遥控监测视频系统等高科技设备,实现了唐家山堰塞湖泄流全过程的远程实时监控,为夺取水利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提供了有力的高科技支持和保障,树立了一个中科院与水利部进行科技合作的典型范例。

    白春礼强调,30年前,在“科学的春天”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开启了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目前全国上下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建设生态文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水资源和水土保持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何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流域水土保持等重大问题离不开水利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水利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我国水研究事业、水土保持研究事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也是中科院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加强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交流与合作、加大与国家部委的开放联合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战略选择和重要举措。

    中科院办公厅、计划财务局、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所、南京湖泊与地理所、地理资源所、山地灾害与环境所、生态环境中心、大气物理所、遥感应用研究所、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所等单位部门领导与水利部各局机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在签约仪式前,中科院有关领导还参观了中国水科院大兴试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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