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教字〔2006〕142号
院属各事业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海洋之神8590vip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聘用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继续推进和不断完善人员聘用制度,是我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创新三期,院将继续坚持岗位聘用加项目聘用的用人机制;继续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用人原则。请各单位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并结合创新目标,合理设置岗位,并开展新一轮的人员聘用工作。
二、 各单位新增和空缺的创新岗位应全部实行公开招聘,并严格聘用条件,不得将原非创新岗位聘用人员简单地聘为创新岗位人员。
三、 在国家出台新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前,具体的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等按国家和院创新二期的现行规定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后,院将制定具体配套措施。
四、 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四级职员的有关政策,在政策出台前,各单位不得新聘四级职员。
五、 各单位应依据《暂行规定》和《聘用合同(范本)》制定实施细则和《聘用合同》书,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院人事教育局备案。
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海洋之神8590vip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
附件2:聘用合同(范本)
海洋之神8590vip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