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对离退休特殊困难人员的关心,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解决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特别关注特困老年人的生活,加大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中组部多次提出“要高度关注和妥善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要把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作为一件大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对有特殊困难老同志的问题,要带着感情、满怀热情地去解决,凡是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问题,要执行好政策;没有政策规定的特殊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分别情况,个案处理,防止简单化。……对参加革命时间早、生活比较困难、长期身患重病的老同志,要采取具体措施,予以特别的照顾。”。 我院离退休人员中存在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家庭等方面给予关心与帮助。解决好离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关系到院所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是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离退休人员中需要特殊关注的群体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以及早期归国定居和工改前四级以上的离退休老专家,他们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在我院应该给予特殊关注的群体。鳏寡孤独、高龄多病的离退休人员,遇到的各种困难较多,应该给予特殊关注。
三、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的主要表现形式
离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是个别离退休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遇到的、对离退休后的正常生活影响较大、仅靠本人和家庭无力或难以克服、目前政策没有办法解决的困难。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无儿无女或子女不在身边,鳏寡孤独,空巢家庭,缺少与外界的思想交流,造成的心理障碍; (二)患重大疾病,医药费、护理费个人负担过重,或家庭发生意外造成经济上困难,生活水平严重下降; (三)瘫痪、高龄造成行动不便或卧床不起,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无人照料; (四)其他严重影响离退休人员正常生活的困难。
四、解决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的基本原则
对离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要进行科学的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要坚持实事求是、特事特办、雪中送炭的原则,生活上关心,精神上关爱,注重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要体现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发扬尊老扶弱的精神和传统美德,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
五、采取措施解决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掌握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在经费预算、组织服务、走访慰问等诸方面,认真研究落实,明确责任和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对特殊群体和离退休人员的特殊困难要亲自关注解决。
2、各单位要建立有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档案,根据情况科学分类,并密切关注,定期联系,跟踪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要采取本人支付、子女承担、组织补贴等多种渠道,共同分担责任,以解决离退休人员经济上的特殊困难。
4、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有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实际情况,多途径筹措经费,设立解决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的专项经费,并制定切合实际的经费使用办法。
5、要建立走访、慰问制度。重大节日、病重住院、遇到特殊困难等时刻,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
6、要倡导离退休人员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及时疏通思想障碍,减少孤独感和闭塞感,满足精神需求,引导他们从郁闷中解脱出来,形成长期互助的氛围。
7、要倡导党、政、工、团及青年学生关心和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志愿为他们做公益性的服务活动,树立尊老、敬老、扶弱的风尚,营造关心离退休特殊困难人员的良好氛围。
8、对突发性危及生命的重病特困家庭,工会、党组织可组织募捐献爱心的公益性资助活动,以解决燃眉之急。
9、要鼓励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融入社区,依靠社区力量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真正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0、要引导老同志逐步接受新型的养老方式,到养老院、老年社区生活,解决生活无人照顾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