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聚焦科教
王容川代表:提升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中国科学报 沈春蕾 【字号:

  高校院所掌握着大量的科技成果,为什么从事成果转化的动力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智能机械研究所原所长王容川告诉《中国科学报》,从实验室里的技术发明到应用开发、中试放大、批量生产,达到各类检验标准、满足企业用户需求,这是高校院所和企业两头不愿沾的中间地带。

  科研人员认为,成果的学术内涵在早期已被揭示和公布,之后难以得到研发资金投入,缺乏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企业用户则认为,这些成果尚未形成可赚钱的产品,自己得不到盈利却要承担创新风险。

  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把论文写到祖国大地上,也是科研人员应尽的义务。高校院所如何提升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王容川建议采取如下举措:

  一是改革科技评价体系。推动高校院所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优化专利和商标审查流程,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四是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高校院所等单位领导履行成果定价决策职责、科技管理人员履行项目立项与管理职责等,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勤勉尽责政策,形成敢于转化、愿意转化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侯茜)
© 1996 - 海洋之神8590vip_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