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科研机构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快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国家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这样的要求是应有之义。如何能让国家科研机构早日达到这一目标呢?我认为,首先就是要用好国家投入。
我国现在的科技管理体制是以竞争性经费为主的项目竞争体制。该体制优越性明显,大大提高了竞争意识,奖勤罚懒,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因为缺乏稳定支持,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例如,竞争项目一般要求在短周期内完成,使得需要长周期的研究与积累、重大疑难问题、不太出彩的基础性研究较难开展。
因此,基础研究领域的科学家一直在呼吁提高稳定支持的比例。当然,稳定支持多了也会有副作用,包括吃大锅饭、不思进取、失去竞争力等。那么,如何实现项目竞争和稳定支持的平衡,实现良性互动?这是我们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中要解决的问题。
要想解决这个难题,我们首先应该分析清楚,稳定支持该支持谁?
目前,项目竞争的主体是科学家个人或团队,导致研究单位对项目或方向选择无法管理,也没有责任。这不仅不利于学科发展,也导致研究单位无法进行有效统筹和顶层规划,是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一大障碍。
我认为,稳定支持的对象应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单位。这样经费管理及责任追究有法律保障,管理制度也较易建立。法人不仅仅是管理及分配经费,让科学家省去项目申请的麻烦,还有自己决策的权利和义务。要通过自己掌握的资源,负起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对自己的研究领域守土有责,开展核心能力建设,完成国家赋予的长期和重大任务,获得中国和本单位在本领域的国际地位与影响。
接下来,稳定支持该用什么方式?为实现项目竞争和稳定支持、短期成效与长期积累的平衡,克服过度竞争或不思进取的弊端,建议依照研究单位过去获得的竞争经费,按比例给予稳定支持经费。一方面研究单位获得的竞争经费确实部分反映了其竞争力和优秀程度;另一方面对获得竞争经费给予奖励也很合理。这种方式的管理成本也很低,初期建议按研究单位三年或五年为一周期的竞争性项目经费平均数的10%左右给付。
最后,稳定支持的效果如何保证?这就涉及对稳定支持效果的监督检查、考核与奖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主要谈一下评估。研究单位应当成立国际顾问(评估)委员会对稳定支持整体效果进行评估,而其中一半以上应是研究单位以外的专家,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的客观和公正。
(作者:王贻芳,系院士)
(原载于《光明日报》 2021-05-30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