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方向。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科技事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指挥棒往哪指,创新人才和资源通常就往哪聚集。不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创新效能、削弱我国整体创新活力。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提出系列措施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当前,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激励创新的环境正在形成,带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必须承认的是,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离广大创新主体的期待和创新需求仍有相当的距离,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能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不断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仍是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更科学、更合理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此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次会议强调,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并对这些科技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作出具体阐述。
科技体制改革需要久久为功,不良的评价机制很难即刻清除,良好的评价机制也无法在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我们相信即将出台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必将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啃掉一些“硬骨头”。我们更期待,相关部门、各类创新主体能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在国家大的政策框架体系下探索适宜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评价的具体方法。惟其如此,才能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端正科技成果评价取向,增强科技成果评价效能,形成和巩固良性健康的评价文化,使评价机制持续促进科技创新。
(原载于《科技日报》 2021-06-04 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