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制定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期间,中科院生物学地学部的部分学部委员在西郊宾馆合影。
新中国建立伊始,就确立了发展科学技术以推动我国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的方针,科技工作的计划性因此受到特殊重视。1951年,为了加强中科院对全国的科学研究事业的计划与指导,国务院就中科院与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等部门的联系制定了办法。1952年,中科院在与重工业部、燃料部、农业部、卫生部、水利部、教育部等10多个部门联系的基础上,制定了1953年工作计划。
1953年至1954年,配合全国“一五”计划,中科院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1955年6月初,中科院召开学部成立大会,大会讨论通过了“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并提出了修订意见,还提出中科院应迅速制定十五年发展远景计划。
鉴于中科院院长顾问、苏联专家柯夫达在1955年1月建议制定全国科技规划,学部大会建议中科院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高教部等政府有关部门从速进行。学部的成立和1955年下半年中科院制定全院十五年发展规划为全国科学技术远景规划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编制好远景规划,党中央于1956年1月14日至20日在京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毛泽东主席讲话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央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他指出,我国必须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水平,制定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向现代科学进军。1月31日,国务院召开制定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的动员大会,李富春、陈毅发表重要讲话,宣布成立十人科学规划小组。不久又成立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以陈毅为主任,李富春、郭沫若、薄一波、李四光为副主任,张劲夫为秘书长,范长江、杜润生等为副秘书长。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1956年2月,中科院、各产业部门和高教部分头制定完成本部门的远景规划。二是从3月起,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和中科院等组织领导下,以中科院四个学部为基础,集中全国600多名科学家对各部门的规划进行综合和审查。
中科院第二任院长顾问拉扎连科自始至终参加了规划工作,还邀请了16位苏联专家来华指导规划工作。规划工作的方针是“重点发展,迎头赶上”,规划的原则是“以任务为经,以学科为纬,以任务带学科”。5月26日,周恩来举行盛大酒会,招待参加制定规划的400多名科学家。6月14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接见了参加规划的400多名科学家。1956年8月,《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编定完成并经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195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十二年科技远景规划随即开始全面实施。
十二年科技远景规划从13个领域提出了57项重要科学任务、616个中心问题。其中具有关键意义的12个重点任务是:(1)原子能的和平利用;(2)无线电电子学中的新技术;(3)喷气技术;(4)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精密仪器;(5)石油及其他特别缺乏的资源的勘探,矿物原料基地的探寻和确定;(6)结合我国资源情况建立合金系统并寻求新的冶金过程;(7)综合利用燃料,发展重有机合成;(8)新型动力机械和大型机械;(9)黄河、长江综合开发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10)农业的化学化、机械化、电气化的重大科学问题;(11)危害我国人民健康最大的几种主要疾病的防治和消灭;(12)自然科学中若干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该规划纲要还对我国科学研究体制、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问题、科学研究机构设置的原则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十二年科技远景规划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编制的第一个全国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该规划奠定了新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基础。随着规划的实施和提前五年基本完成,我国形成了“五路大军”的科技体系,建立和发展了一系列重要学科特别是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上世纪60年代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国防科技以及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突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对我国重大科技活动的规划、组织和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者:王扬宗,系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 2021-06-24 第5版 文化周刊)